如何认定与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一、如何认定与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认定无效劳动合同,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一)主体不合格,如劳动者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等。
(二)内容不合法,劳动合同条款违反强制性规定,例如约定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标准,或者约定规避用人单位法定义务等。
(三)意思表示不真实,如通过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对于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首先,确认无效的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
其次,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再者,用人单位因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损失、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等。
最后,劳动报酬方面,若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向劳动者支付。
二、劳动合同生效日期以什么为准
劳动合同生效日期的确定,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一)以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时,一般即表示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合同自此生效。若双方签字或盖章日期不一致,以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作为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
(二)有约定生效条件或期限的,从其约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生效的条件或者期限,例如约定合同在经过特定审批程序后生效,或者自某个具体日期起生效等,那么在满足约定条件或到达约定期限时,劳动合同开始生效。
需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的生效与的建立并不完全等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劳动合同生效侧重于合同本身在法律上的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履行各自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劳动合同没写工资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没写工资,该合同依然有效,但存在一定瑕疵。
一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只要具备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劳动合同期限等必备条款,且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即使未写明工资,也不影响合同整体的效力。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报酬。
另一方面,工资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这种未明确约定工资的情况可能会在实际履行中引发争议。例如在劳动报酬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方面容易产生分歧。此时,可通过协商补充约定工资条款;协商不成的,可参照用人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来确定。
总之,劳动合同没写工资虽不必然导致,但为避免后续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尽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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