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劳动合同
一、如何制定劳动合同
制定劳动合同,需遵循以下要点:
一是明确合同主体信息。写明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信息,以及劳动者的姓名、住址、或其他有效件号码等。
二是确定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根据双方协商和实际用工需求进行约定。
三是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详细描述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职责、任务,以及具体的工作地点范围。
四是规定劳动报酬。明确工资支付形式、周期、标准,以及加班、奖金、津贴等相关待遇。
五是明确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如每周工作天数、安排等。
六是规定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可约定其他福利待遇。
此外,还需包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终止条件,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全面、合法、有效。
二、劳动合同可以盖公章吗
劳动合同可以盖公章。
在律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通常可使用公章或人事专用章。公章是单位对外行使权力、承担责任的重要标识,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使用公章签订劳动合同,能够表明用人单位对合同内容的认可,以及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法律效力角度看,盖有公章的劳动合同与盖有人事专用章的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只要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那么盖有公章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盖章后,双方还应按照规定在合同上签字或捺印,以进一步确认合同的效力。同时,用人单位应妥善保管劳动合同文本,确保双方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能更改吗
劳动合同可以更改,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
一方面,更改需具备法定情形。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另外,当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也可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这里的客观情况包括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另一方面,更改需遵循法定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若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变更后的内容不涉及法定可单方变更的情形,这种变更行为是无效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原工资待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总之,劳动合同的更改需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如何制定劳动合同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