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法律怎样规定
一、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法律怎样规定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但存在一些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一)用人单位的法定单方变更权。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这里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如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等。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也是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况。
总之,单方变更劳动合同须有法定事由,并遵循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变更一般情况下不存在经济赔偿问题,但有一些特殊情形需要注意。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这种情况通常没有经济赔偿。比如双方协商调整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只要协商过程合法合规,不涉及经济赔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如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待遇等,属于违法行为。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三、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如何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变更需遵循一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提出变更请求。一般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的理由、内容和条件等。例如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等情况,用人单位可提出合理变更请求;劳动者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从事原工作,也可提出变更。
(二)协商一致。双方就变更的具体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充分沟通各自的意见和想法。协商过程中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将变更的内容确定下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或对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四)履行变更后的合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双方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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