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入职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入职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入职合同通常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就入职相关事项达成的初步协议,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是确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定协议,受律法规严格调整。
二是内容侧重点不同。入职合同可能侧重于入职报到的具体安排,如报到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资料等。劳动合同则涵盖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诸多关乎劳动者权益和工作的重要条款。
三是法律效力不同。入职合同的法律效力相对较弱,主要起入职程序引导作用。劳动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的重要依据。
四是期限规定不同。入职合同一般无明确期限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等多种类型。
二、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办理涉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多个环节,以下为你简要介绍:
订立方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包含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必备条款,且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履行过程中,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劳动者需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等。
若出现劳动合同变更情形,如工作岗位调整等,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等情形。协商解除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定解除则需符合法定条件,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劳动者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或出现法定终止情形时,劳动合同终止。
三、劳动合同员工能盖章吗
劳动合同通常由员工签字,而非盖章。
从法律规定来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这里对于劳动者而言,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者选其一即可。
在实际操作中,签字更为常见和普遍。签字能够直接体现员工本人的真实意愿和身份确认,具有较强的辨识度和不可替代性。而盖章在实践中较少使用,主要是因为个人印章不像印章那样有严格的备案和管理规范,容易出现印章被冒用等风险。如果员工选择盖章,也应当确保印章的真实性和唯一性,并且是在其自愿、明确知晓合同内容的情况下进行。
总之,员工可以盖章,但签字是更为稳妥和常见的确认劳动合同效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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