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是否能沿用原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是否能沿用原合同吗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一般不能沿用原合同,需分情况具体分析:
(一)若双方未续签合同,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此种情况存在一定风险,比如在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发生变化时,可能因缺乏明确约定而产生纠纷。并且,形成的是事实,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二)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明确表示沿用原合同条款续签劳动合同,且双方均无异议,在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沿用原合同并重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等相关内容。
总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为避免潜在法律风险,保障双方权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好及时协商并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日期最晚可以写几号
劳动合同中工资发放日期并无统一的最晚法定限制,但通常需遵循合理、明确且符合法律基本精神的原则。
从实践和法律相关要求来看,一般不宜过长延迟发放工资。一方面,用人单位应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若遇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另一方面,若用人单位劳动者工资,即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需加付。
常见的工资发放日期多在每月的15日至月底之间。若约定过晚,比如超过月底太久,可能被认定存在故意的风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例如,约定次月15日后甚至更晚发放上月工资,若无合理理由,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改正并支付相应补偿。总之,工资发放日期应合理确定,保障劳动者及时获得劳动报酬。
三、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主体包括哪些部门
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主体主要包括以下部门:
(一)劳动行政部门。其在劳动合同制度监督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的情况、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二)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这些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比如建设部门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监督,卫生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相关情况监督等。
(三)工会。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当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制度、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时,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要求纠正。
通过这些监督主体的协同作用,能够更好地保障劳动合同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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