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能约定期限吗
一、劳动合同中能约定期限吗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
一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比如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在这3年期满后,合同即行终止,除非双方协商一致续签。这种期限明确的合同,能使双方对的存续时间有清晰预期,便于规划各自工作和生活。
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并非终身制,在法定情形出现时仍可解除或终止。例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双方同意续签等情况下,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给予劳动者更稳定的职业保障。
三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某项具体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合同期限,任务完成,合同即终止。比如为完成某一工程项目而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盖章吗
在劳动合同中,员工通常签字即可,一般不需要盖章。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的订立,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对于劳动者而言,签字是其确认劳动合同内容、表达订立合同意愿的常见且有效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这里明确将签字和盖章并列作为确认方式,意味着劳动者签字就能够产生使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
在实践操作中,签字更具有便捷性和直接性,也更符合实际情况。因为大多数员工并不具备个人印章,要求盖章可能会增加不必要的程序和成本。而且签字能够直接体现员工本人的真实意愿和身份确认,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通常情况下员工签字就足以使劳动合同生效,盖章并非必需程序。
三、入职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吗
入职协议通常不是劳动合同,但二者存在一定联系与区别。
从性质上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受《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律法规的严格规范和调整。它对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关键事项作出明确约定,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形式。
入职协议更多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就入职相关事项初步达成的一种约定,内容可能侧重于入职报到流程、、保密事项等。其往往是对劳动关系建立初期部分事项的约定,不具备劳动合同应有的全面性和法定性。
不过,若入职协议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明确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工作内容、报酬等主要事项,在实际司法实践中,也可能被认定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总之,不能简单将入职协议等同于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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