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劳动合同过期怎样办
一、书面劳动合同过期怎样办
书面劳动合同过期,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应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劳动者续签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按照规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若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能盖公章吗
劳动合同可以盖公章。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中,用人单位盖章是表明其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确认。
一方面,公章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章,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能够代表用人单位的意志和行为。当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章时,等同于其作出了同意合同条款、愿意受合同约束的意思表示,该劳动合同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依法成立并生效。
另一方面,除了公章外,用人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也可用于签订劳动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还会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这也是常见的确认方式,但签字并非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只要有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劳动合同一般即为有效。
需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盖章应清晰、完整,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三、我国的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
我国的劳动合同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一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的期限是明确固定的,比如一年、三年、五年等。双方在合同期满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果双方没有续签意愿,即行终止。
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出现法定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情况。
三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当该项工作完成后,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比如,为完成某一特定项目而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结束,合同也就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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