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
一、补签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
补签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其一,从补签时间看。若在法定期限内补签,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后在一年内补签,一般可认定有效。此时双方劳动关系存续,补签能弥补前期未签合同的瑕疵,双方权利义务得以明确。
其二,补签是否出于双方真实意愿。若补签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补签合同有效。比如用人单位未以不当手段迫使劳动者补签,劳动者也非受误导而补签。
其三,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补签合同的条款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标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规定也应符合法律要求。若内容合法,且双方自愿补签,通常该补签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补签的劳动合同怎样无效
补签的劳动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可能无效:
一是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通过欺诈手段,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补签劳动合同;或者以胁迫手段,如威胁、恐吓等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而补签;又或是利用对方处于危难、急迫等不利境地而补签合同,这种情况下补签的劳动合同无效。
二是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例如,补签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约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补签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
三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如在补签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发生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等条款,这样的补签劳动合同同样是无效的。
三、什么叫第三方劳动合同
第三方劳动合同,通常是指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后由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的一种劳动契约形式。
具体来说,有以下要点:
一是主体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负责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实际用工单位则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劳动。
二是合同性质。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而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等。
三是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这种合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企业灵活用工的需求,但也需注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规范派遣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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