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证书对离婚到底有什么用?看完这篇你就懂了!
离婚过程中,很多人听说过“公证书”这个词,但具体它能起到什么作用,很多人却一知半解。公证书在离婚中扮演着“法律保险”的角色,能有效避免纠纷、保障权益,甚至直接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
为什么公证书在离婚中如此重要?
1、财产分割的“免争议金牌”:如果双方对财产归属(比如房产、存款)达成一致,但仅凭口头或书面协议,一旦一方反悔,可能引发诉讼。而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有直接的法律强制力,法院可直接作为执行依据,避免扯皮。
2、抚养权协议的“定心丸”:涉及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时,公证能确保双方承诺的合法性,若一方承诺支付抚养费但事后反悔,公证后的协议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3、债务隔离的“防火墙”:若婚前或婚内存在债务,公证能明确债务归属,防止离婚后“被负债”,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公证后可证明为个人债务,避免牵连配偶。
解决方案:如何让公证书为离婚“保驾护航”?
1、提前办理公证:在协议离婚前,将财产、债务、抚养权等关键内容书面化并公证,确保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法。
2、明确公证内容:公证范围需具体,避免模糊表述。“房产归女方所有”需注明房产地址、产权证号等细节。
3、结合法律咨询:公证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避免公证后因内容瑕疵被推翻。
**相关法条支持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及债务归属,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经公证的协议具有更高法律效力。
《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离婚时,很多人觉得“谈妥了就行,公证太麻烦”,但现实往往是“人性经不起考验”。公证书的核心作用,就是用法律手段把“信任”转化为“约束”,无论是财产、子女还是债务,提前公证能大幅降低后续风险,建议在协议离婚前,与律师充分沟通,确保公证内容合法有效,真正实现“好聚好散”。
离婚不是终点,但保障权益的每一步,都值得你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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