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该由谁承担?
股权转让是公司经营中常见的商业行为,但其中涉及的债权债务问题却让许多企业家和投资者感到困惑。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权益的转移,而非公司主体资格的变更,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处理需要明确法律边界,避免因责任划分不清引发纠纷。
**一、股权转让中债权债务的核心问题
1、转让前的债务是否由新股东承担?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主体,债权债务由公司自身承担,与股东变更无关。原股东若未如实披露债务,新股东可依据《民法典》合同编主张赔偿,但公司仍需对外履行债务,A公司原股东隐瞒100万元债务转让股权,买方发现后可起诉原股东欺诈,但A公司仍需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2、转让后的债权如何分配?
股权转让协议需明确约定“债权归属条款”,若协议未说明,公司名下债权仍归公司所有,新股东通过持股间接享有收益,B公司转让股权时未明确应收账款归属,后续回款仍应纳入公司资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3、股东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的边界
股东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严格分离,但若存在“人格混同”(如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偿债),债权人可依据《公司法》第20条主张“刺破公司面纱”,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权转让协议中的法律风险规避
1、明确“债务披露清单”
转让方需书面列明公司债务明细,并承诺无隐瞒,买方应委托律师、会计师进行尽职调查,核实债务真实性。协议中可约定“违约责任”,如隐瞒债务按比例扣减转让款。
2、设定债务兜底条款
对于或有债务(如未决诉讼),可约定由原股东承担未来可能产生的清偿责任,或预留部分转让款作为保证金,约定“若交割后两年内出现未披露债务,原股东需双倍赔偿”。
3、区分“股权转让”与“资产收购”
若买方仅想获取优质资产,建议选择资产收购模式,避免承接公司历史债务,但需注意,资产收购税负较高,需综合评估成本。
建议参考:股权转让的“三步避坑法”
1、签订协议前:全面尽调,核查财务报表、诉讼记录;
2、协议条款:明确债务范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3、交割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示股东信息。
**相关法条
1、《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2、《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3条: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权转让中的债权债务问题,本质是“公司责任独立”与“股东诚信义务”的平衡。核心解决思路是“事前尽调+协议兜底”,既要利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也要通过条款设计规避潜在风险,企业家需牢记:股权转让不是“甩锅游戏”,而是权利义务的精准切割,只有守住法律底线,才能让交易真正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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