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后,原债权债务该由谁买单?律师深度解析关键风险!
公司转让原公司债权债务如何处理?3大核心要点必知
公司转让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尤其是原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若处理不当可能引发重大纠纷。作为专业律师,我认为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明确责任主体、履行法定程序并规避隐性风险。以下是实务中需重点关注的三大方向。
法律基本原则:债权债务的"随资走"与"协议优先"
根据《民法典》规定,公司转让时的债权债务原则上由原公司承担,但若转让涉及资产与负债的整体转移,需遵循"权利义务概括转移"规则,债务处理方式分为两种情况:
- 协议约定优先:转让双方可通过合同明确债权债务的归属,例如约定"由受让方承接债务"或"原股东继续承担",但需注意,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书面同意,否则债权人仍有权向原公司追偿。
- 未明确约定时:若转让协议未约定债务归属,则默认由原公司承担;若原公司注销,股东需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实务关键点:转让协议中必须明确债务划分条款,并取得债权人确认,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恶意逃债。
常见操作误区:你以为的"免责"可能无效!
许多企业主误以为"转让后债务自动消除",实际存在以下风险:
- 未履行通知义务:根据《公司法》,公司转让需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公告。未履行程序可能导致转让行为对债权人不生效。
- 隐瞒债务的连带责任:若转让方故意隐瞒债务,受让方可主张赔偿;但若受让方未尽审慎调查义务,也可能需分担责任。
- 股东个人责任陷阱:若原公司存在出资不实、抽逃资金等情形,即使完成转让,股东仍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案例警示:某餐饮公司转让后,因未披露供应商欠款,受让方被起诉,法院判决原股东在隐瞒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特殊情形处理:合并、分立与股权转让的区别
- 公司合并/分立:根据《公司法》第174条、176条,合并时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分立时需提前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 股权转让:仅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主体,原债务仍由公司承担,但若转让协议约定"原股东兜底",则该条款在股东之间有效(对外仍需公司担责)。
- 资产收购:若仅购买资产而非公司股权,通常不承接债务,但需防范"资产混同"导致人格否认风险。
律师建议:受让方务必在交易前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核查财务报表、诉讼记录及担保情况。
建议参考:规避风险的4个实操步骤
- 审查转让协议:明确约定债务范围、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注明"或有债务"由转让方承担。
- 取得债权人确认函:对已知债务,要求债权人签署债务转移同意书。
- 公告与通知:通过省级以上报纸公告,并保留邮寄通知凭证。
- 设立担保机制:要求转让方提供保证金或第三方担保,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相关法条索引
- 《民法典》第551条:债务转移需债权人同意。
- 《民法典》第553条: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的规定。
- 《公司法》第174条:公司合并的债务承担规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股东未出资的追加责任。
小编总结
公司转让绝非"一纸合同"就能规避风险,债权债务处理的核心逻辑是"程序合规+意思自治+债权人保护",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均需把握三个关键:
- 事前:尽职调查与协议设计;
- 事中:履行通知公告义务;
- 事后:保留证据应对潜在纠纷。
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唯有主动厘清责任边界,才能避免"接盘"巨额债务。(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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