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劳动合同还让签劳务协议吗
一、有劳动合同还让签劳务协议吗
一般情况下,已有劳动合同,通常无需再签劳务协议。劳动合同与劳务协议存在显著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适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和保护。劳动者享有诸如社会保险、带薪、劳动保护等一系列法定权益。
劳务协议则多存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是就提供劳务等事宜达成的约定,更多遵循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双方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协议约定。
若已签订劳动合同,再签劳务协议可能会混淆劳动关系的性质,导致劳动者权益保障出现问题。但在特定情形下,例如劳动者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利用业余时间为单位提供额外劳务且与本职工作相对独立,此时签订劳务协议对该额外劳务进行明确约定,也是可行的,但要确保协议内容不与劳动合同冲突,且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总之,要依据具体情况谨慎判断和处理。
二、有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若有劳动合同却被辞退,需分情况应对:
一是用人单位合法辞退。若劳动者存在《》规定的过错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三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可通过申请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吗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辞职。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依据劳动合同法,若处于,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满后的正式用工阶段,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其在有合理需求时能够自由流动。
此外,若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不仅可以辞职,还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总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限制劳动者辞职的权利,劳动者只要遵循法定程序,就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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