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旷工怎么扣工资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旷工怎么扣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员工旷工扣工资问题需综合分析。
首先,依据律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从第二个月起,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
关于旷工扣工资,即便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有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明确旷工扣工资的标准及方式,且该规章制度不违反强制性规定,那么可依此执行。但所扣工资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然而,若用人单位无相关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随意扣旷工员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员工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想怎么办
若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想辞职,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主动与单位沟通,表明辞职意愿,协商确定离职时间、工资结算等事宜,争取友好解决。这是较为便捷的方式,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是提前通知。若协商不成,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在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应包含辞职原因、离职时间等明确内容,并保留好送达凭证。
三是主张权益。因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哪条
未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其一,《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其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见,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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