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特性包括关系性吗
一、劳动合同的特性包括关系性吗
劳动合同具有多种特性,一般不将“关系性”作为其典型特性表述。
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劳动者需在用人单位的组织、指挥与监督下提供劳动,在经济上依赖用人单位获取劳动报酬,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
其还具有继续性。劳动合同的履行并非一次性完成,而是在一定期间内持续进行,期间双方不断产生权利义务。
此外,劳动合同具有较强的法定性。为保护劳动者权益,法律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诸多方面作出强制性规定,双方需遵守。
虽然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然涉及到双方的关系,但“关系性”未准确、全面体现劳动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的本质特征与属性,更多是劳动合同履行中的一种外在表现。所以从常规专业角度,不把“关系性”当作劳动合同的特性。
二、劳动合同的特性包括从属性吗
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其从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人格上的从属性。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需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遵守其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劳动者需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在人格上一定程度依附于用人单位。
二是经济上的从属性。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收入主要依赖于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劳动者在经济上对用人单位存在一定的依赖性,若失去工作,可能面临经济困境。
三是组织上的从属性。劳动者通常需融入用人单位的组织体系中,成为其中一员,按照用人单位的组织架构和工作安排进行劳动,其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受到用人单位的组织安排和制约。
综上所述,从属性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特性之一,它体现了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特殊关系。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存在多方面区别:
首先,概念不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因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行使解除权等原因,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终止则是在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待遇等法定情形出现时,自然结束劳动关系。
其次,情形不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等多种情况。如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而终止的法定情形较为明确,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再者,程序不同。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符合特定程序,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可能需提前通知工会等。终止时若符合法定终止情形,通常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即可。
最后,法律后果有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合法解除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终止时,部分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部分则无需支付。总之,准确区分两者,对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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