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写好的财产分割,真的能作数吗?
许多夫妻在协议离婚时,会通过协商拟定财产分割方案,并白纸黑字写进离婚协议书,但这份“约定”真的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吗?实践中,不少当事人以为签字就万事大吉,结果事后发现对方反悔,甚至起诉到法院要求重新分割。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条款是否有效,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一、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从何而来?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以解除婚姻关系为核心目的的法律文件。财产分割条款作为协议的一部分,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就具有法律效力。 但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需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后才正式生效,若双方仅签字但未办理离婚手续,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仍属于“附条件约定”,条件未成就时无法强制执行。
关键点:
1、有效前提:协议需以离婚为前提,内容合法且双方自愿;
2、无效情形:若存在欺诈、胁迫,或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法院可撤销或认定条款无效;
3、执行风险: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需通过诉讼程序申请强制执行,而非直接凭协议要求法院执行。
二、如何让财产分割条款“站得住脚”?
为避免离婚后因财产纠纷再起冲突,建议从以下方面完善协议:
1、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法律效力,必须采用书面协议;
2、明确具体: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需列明详细信息(如产权证号、账户信息),避免模糊表述;
3、公平合理:条款不得显失公平(如一方分得全部财产,另一方“净身出户”可能被认定无效);
4、公证或律师见证:对高价值财产分割(如公司股权、不动产),可公证或由律师起草协议,增强证明力;
5、补充条款:约定违约金或赔偿责任,提高违约成本。
**三、相关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1076条: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就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
2、《民法典》第464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合同编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0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的,法院应受理;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依法驳回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条款具备法律效力,但其效力边界和实际执行仍存在风险点。 实践中,因财产类型复杂、证据不足或条款漏洞导致的纠纷屡见不鲜,若一方隐瞒婚内购买的房产,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的,仍可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建议在签署协议前,务必厘清共同财产范围,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协议既能保障权益,又能经得起法律检验。
核心提醒: 离婚不是终点,财产分割更需“步步为营”,一份严谨合法的协议,既能减少后续纠纷,也是对彼此过往生活的理性交代。
离婚协议书写好的财产分割,真的能作数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