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公证了还能拍照保存吗?当心隐私泄露风险!
“离婚协议书公证了图片怎么办?公证之后能不能拍照留底?”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暗藏法律风险。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强制力,但许多人为了方便留存电子档,会直接拍照保存,却忽略了隐私泄露、协议篡改等隐患。
一、公证后的离婚协议拍照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离婚协议书经公证后直接具备法律效力,公证本身已确认协议的真实性,拍照保存协议图片虽不违法,但需注意两点风险:
1、图片可能被恶意篡改:电子图片易被PS修改,若因图片内容与公证书原件不符引发纠纷,需额外举证;
2、隐私泄露隐患: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敏感信息,一旦图片外流,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
二、安全处理公证协议图片的3个方案
1、加密存储+物理隔离
将协议图片存入加密U盘或保险柜,避免上传至网盘、社交平台,同时标注“此图片不作为法律依据”;
2、添加水印并限制传播
拍照时用“仅供个人留存”字样覆盖关键信息,仅向律师或法院提供原件,杜绝随意转发;
3、及时销毁非必要存档
若已通过公证处领取纸质版,可销毁电子图片,仅保留公证书编号以备查验(《公证法》第36条)。
**三、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490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41条: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需妥善保管原件;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处理敏感个人信息需采取严格保护措施。
离婚协议书公证后,拍照留存并非必要动作,反而可能增加信息泄露风险,建议优先保管公证书原件,确需电子档时,务必采取加密、水印等防护措施,若协议内容涉及重大财产或抚养权争议,可直接向公证处申请副本调取,避免因图片引发二次纠纷。法律文书的“安全性”永远比“便利性”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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