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后突患重病无力偿还,真的只能坐等被起诉吗?
“突患重病导致信用卡逾期,难道只能眼睁睁被银行追责?” 这是许多陷入困境的持卡人最焦虑的问题,近年来,因重大疾病导致收入中断、信用卡逾期的案例屡见不鲜,持卡人并非故意拖欠,而是因突发疾病失去还款能力,这种情况下,法律是否会对这类群体“网开一面”?
真实困境:健康危机与债务压力的双重打击
当持卡人因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病失去劳动能力时,不仅面临高昂的医疗费用,还可能因收入中断导致信用卡逾期,银行催收电话、利息违约金叠加,甚至可能收到律师函或法院传票。但许多人不知道的是,法律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还款困难的情况,其实留有协商余地。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若因客观情况导致合同履行困难,当事人可协商变更合同或解除责任。
解决方案:主动沟通+合法途径化解危机
1、立即与银行协商个性化分期
持卡人需主动向银行提交病历、诊断证明、收入中断材料,申请暂停计息、延长还款期限或减免部分费用,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持卡人达成个性化分期协议,最长可分60期偿还。
2、申请法律援助或调解
若银行拒绝协商,可向当地金融调解中心或银保监会投诉,要求第三方介入调解,对于已起诉案件,可向法院提交《延期还款申请书》及医疗证明,争取中止执行或分期履行判决。
3、善用“执行豁免”条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丧失劳动能力,法院可裁定终结执行,重病患者可据此避免财产被强制执行。
**相关法条依据
1、《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情势变更原则,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协商变更或解除。
2、《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持卡人因特殊困难无法还款,可与银行平等协商个性化分期协议。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被执行人无财产且丧失劳动能力,可终结执行程序。
信用卡逾期后突患重病,绝非“无路可走”。 核心在于及时行动、保留证据、善用法律条款,银行更倾向于通过协商收回欠款,而非起诉无力偿还的持卡人,若您或家人正面临此类困境,务必保持冷静,尽早寻求专业法律援助,将健康危机对信用的影响降至最低。
>温馨提示:本文仅提供一般性法律建议,具体个案需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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