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到底怎么分?民法典这样说更公平!
婚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直是争议焦点,许多人在离婚时因财产归属问题产生矛盾,甚至闹上法庭。中国现行《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范围及分割规则做了更明确的规范,究竟哪些财产属于“共同所有”?离婚时如何分配更合理?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与核心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股票分红、租金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如稿费、专利费);
4、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
重点在于“婚姻期间取得”和“未明确个人归属”,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若婚后共同还贷,则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而婚后一方父母全款购房并明确赠与子女的,则属于个人财产。
**解决方案:如何避免财产纠纷?
1、签订书面财产协议:婚前或婚内可通过协议约定财产归属(《民法典》第1065条),避免争议。
2、保留财产来源证据:如婚前财产公证、赠与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明财产独立性。
3、协商优先,诉讼兜底: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案,协商不成再依法起诉,法院会综合考量贡献度、子女抚养等因素判决。
**相关法条速查
《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共同财产范围。
第1063条:规定个人财产范围(如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
第1065条: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归属。
第1076条:离婚时协议需明确财产分割内容。
《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核心是平衡双方权益,而非简单“一人一半”,全职太太虽无收入,但家务劳动被视为对家庭的贡献,离婚时可主张补偿。实践中,法院会结合财产来源、婚姻时长、过错责任等综合裁量。
划重点:婚姻不仅是情感纽带,也是财产共同体,无论是婚前规划还是离婚分割,提前明确财产属性、保留证据、理性协商,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更加精细化,既保护了婚姻中的经济弱势方,也尊重了个人财产的独立性。与其事后争执,不如提前了解规则、做好风险防范,这才是经营婚姻的“智慧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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