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会吃亏吗?民法典这样说
婚姻中一方出轨,往往是感情破裂的导火索,很多人在面对伴侣出轨时,最关心的除了情感伤害,还有离婚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尤其是当女方被认定为过错方时,不少人会问:“民法典对女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到底怎么规定的?女方会不会因此少分财产?”
出轨≠净身出户,民法典如何界定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而“出轨”本身并不完全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过错”。
偶尔的婚外情或暧昧行为,若未达到“重婚”或“长期同居”的程度,法院通常不会直接认定为“重大过错”,财产分割时也不会因此明显倾斜,但若女方的出轨行为严重损害了婚姻关系(如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转移共同财产等),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过错程度、财产来源、家庭贡献等因素,适当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女方出轨,如何争取财产分割主动权?
1、证据为王,证明“重大过错”
若想主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需收集有效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照片或证人证言等,证明女方存在长期同居、重婚或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
2、协商优先,避免激化矛盾
民法典鼓励协议离婚,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财产分配方案,若女方主动承认过错并愿意补偿,可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条款,避免诉讼拉锯战。
3、诉讼中强调“无过错方权益”
若协商不成,需通过诉讼解决,此时需在法庭上强调“对方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并提交证据争取多分财产或损害赔偿。
**相关法条指引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1091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需证明对方存在重婚、同居、家暴等法定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6条: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具体金额根据过错程度、经济能力等综合判定。
民法典对女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逻辑,是平衡过错责任与财产分配的公平性。 出轨行为是否影响分割结果,关键在于其是否构成“重大过错”以及证据是否充分,对于无过错方而言,及时固定证据、理性协商、必要时用法律武器维权,才是争取财产权益的正解。
婚姻不易,法律既不会纵容背叛,也不会因单一过错否定所有付出,与其纠结“出轨是否会导致少分财产”,不如提前了解规则,用法律智慧守护自己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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