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哪一项规定让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扩大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家庭财产形式的多样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新民法典”)在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上作出了重要调整。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第1062条,明确扩大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这一变化不仅影响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更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产生深远影响。
核心变化:劳务报酬与投资收益纳入共同财产
过去,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局限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传统收入,而新民法典第1062条新增了“其他劳务报酬”和“投资收益,一方在婚姻期间通过兼职、自由职业获得的收入,或通过股票、基金、房产等投资产生的收益,均被明确列为共同财产。这一调整更符合现代社会的多元收入模式,尤其保障了全职家庭主妇/主夫等群体的权益,若一方辞职照顾家庭,另一方在职场的晋升奖金或股权激励,也将被视为共同财产。
解决方案:婚姻财产规划需更谨慎
面对共同财产范围的扩大,夫妻双方应提前做好财产规划:
1、签订书面协议:可通过《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部分财产的归属,避免争议;
2、保留财务证据:对个人投资、婚前财产增值部分保留凭证,便于区分个人与共同财产;
3、咨询专业律师:针对复杂财产(如股权、知识产权收益),需结合法律与实际操作进行界定。
相关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小编总结
新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家庭贡献的全面认可,更强化了婚姻中经济弱势一方的保护,无论是职场收入还是家庭劳务的隐形付出,法律均赋予其平等的财产价值。建议公众主动了解新规,通过合法手段平衡婚姻中的财产权益,既避免纠纷,也为家庭和谐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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