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用买卖吗
一、安置房可用买卖吗
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种安置房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年限内(一般为5年)是限制买卖的。这是因为政府为了防止通过买卖安置房进行投机倒把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在限制年限届满后,补缴相关等费用后,可以进行正常买卖。
而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种安置房只要取得了合法的产权证书,一般可以自由买卖。不过在买卖过程中,也要遵守相关房地产交易,例如如实告知房屋情况、依法等。
二、安置房有没有土地证
安置房有的有土地证,有的没有,具体情况如下:
1. 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安置房),土地性质为出让,这种情况下是有土地证的。这种安置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也是齐全的。
2. 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安置房)。这类安置房土地性质多为划拨,很多时候是没有单独的土地证的。不过在一些地区,经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手续后,可以办理土地证,进而也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三、安置房怎么
安置房公证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准备材料
1. 当事人的明,如身份证、簿等,以证明当事人身份合法有效。
2. 安置协议原件,这是证明安置房来源及相关权利义务的关键文件。
3. 明材料,若已办理产权登记的需提供;未办理的,要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能证明房屋归属情况的证明材料。
4.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例如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公证,需提供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选择公证机构
要选择正规、合法且有资质的公证机构,可以通过司法部门网站查询其合法性等相关信息。
(三)提出公证申请
当事人携带上述材料到选定的公证机构提出对安置房进行公证的申请。公证机构受理后,会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四)公证办理与领取
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公证机构将根据法定程序办理公证手续,当事人按规定缴纳公证费用后,便可领取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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