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到底算谁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有多难?
结婚时甜甜蜜蜜,离婚时却因为一套房、一辆车闹得不可开交——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往往是离婚纠纷中最棘手的问题,不少当事人抱怨:"明明是我婚前买的房,怎么离婚时对方还能分一半?""婚后父母给的钱,到底算个人还是共同的?"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核心难点,在于如何界定"共同贡献"与"个人权益"的边界,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投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未明确声明归一方)等,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但现实中,财产混同、资金流动复杂的情况比比皆是,朋友小张婚前付了首付,婚后用共同收入还贷,离婚时法院判决房屋归小张,但需补偿配偶还贷部分的50%及增值收益——这种"混合型财产"的切割,往往需要精准计算时间线、资金流向和贡献比例。
解决方案三步走:
1、签订书面协议:婚前/婚内财产协议能直接明确财产归属,避免争议(《民法典》第1065条);
2、保留资金证据:婚前购房的付款凭证、父母赠与的书面说明、个人账户与共同账户的隔离记录;
3、及时法律咨询:涉及股权、知识产权等复杂资产时,需提前评估分割风险。
相关法条重点摘录:
- 《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工资、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属于共同财产;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婚前购房婚后还贷,产权归登记方,但共同还贷部分需折价补偿;
- 《民法典》第1063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声明归个人的财产属个人所有。
小编总结: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绝非简单的"一人一半"。关键在于证据链的完整性与法律行为的明确性——无论是房产登记名、资金流水,还是口头承诺的书面转化,都能在关键时刻成为"定纷止争"的利器,与其事后争执,不如在情感尚存理性时,用法律工具为彼此留一份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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