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到底算谁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房产归属?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往往是争议的焦点。房产归属的关键在于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细节,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通常视为个人财产;而婚后共同还贷或加名,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实际操作中,因出资比例、父母赠予、财产协议等因素,纠纷频发。
解决方案:三步明确房产归属
1、协商优先:双方可签订协议,明确房产分配比例,避免诉讼耗时耗力。
2、证据为王:保留购房合同、转账记录、装修出资证明等,佐证财产性质。
3、法律判定:若协商不成,法院将综合购房时间、出资贡献、婚姻存续期等因素,按《民法典》第1062条“公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判决。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等为共同财产。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个人赠予。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产权归登记方,但需补偿另一方还贷及增值部分。
小编总结
离婚房产纠纷的核心在于“出资”与“登记”的交叉认定,无论是婚前购房还是婚后加名,保留证据、明确协议、及时咨询律师是避免矛盾的关键,法律虽保障公平,但细节决定结果,切勿因“想当然”而忽视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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