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哪些财产算共同财产?这3大原则你必须知道!
婚姻走到尽头时,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往往是争议的焦点,很多人疑惑:婚前的存款算不算共同财产?父母赠与的房子归谁?婚后创业赚的钱如何分割?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明确的逻辑框架,核心围绕三大原则展开。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核心原则
1、财产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
根据《民法典》,婚姻登记后取得的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前财产(如个人存款、房产)及其自然增值(如房价上涨)仍归个人所有。例外情况是:若婚前财产在婚后通过共同劳动大幅增值(如装修、经营),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2、是否对财产有实际贡献
即使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若另一方在购置、管理或增值过程中付出劳动或资金,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婚后用共同收入偿还婚前房产贷款,则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共同财产。
3、是否存在特殊约定
夫妻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效力优先于法定原则,比如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则该约定合法有效(需公证或明确条款)。
**如何避免财产认定纠纷?
1、婚前/婚内协议:明确财产权属,尤其涉及创业、继承等大额资产时。
2、保留证据:保存购房合同、转账记录、出资证明等,证明财产来源。
3、区分账户:避免混用婚前存款与婚后收入,降低财产混同风险。
**相关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投资收益等为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为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书面约定财产归属,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适用法定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本质是平衡“婚姻共同体贡献”与“个人财产权益”。关键要抓住“时间点”“贡献度”“约定优先”三个核心,同时通过协议和证据管理规避风险,无论是婚姻存续还是面临分离,提前了解规则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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