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怎么分?民法典这5大原则你必须知道!
"明明房子是我婚前买的,离婚时怎么还要分给对方?"最近接到一位当事人的咨询,隔着电话都能感受到她的委屈。民法典对离婚财产分割并非简单的"一人一半",而是藏着许多普通人容易忽视的关键细节。
一、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逻辑
民法典第1087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暗含三层深意:
1、共同财产≠五五平分: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但婚后产生的增值部分(如房产升值、股票收益)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2、过错方可能少分20%-30%:若存在重婚、家暴等重大过错(民法典第1091条),法院可酌情减少其分配比例。
3、家务劳动价值被量化:全职主妇/夫可主张家务补偿(民法典第1088条),2023年北京某案例中,妻子获赔12万元家务补偿金。
**二、实操中如何守住你的财产?
1、提前保存"财产痕迹":
- 保留购房合同、还款记录等原始凭证
- 对父母赠与等特殊财产,及时签订书面协议
2、活用"三步协商法":
① 先列明所有财产清单
② 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
③ 对争议部分优先协商折价补偿方案
3、警惕对方转移财产:若发现对方在离婚前突然大额取现、低价卖房,可立即申请财产保全(民法典第1092条)。
**三、必知法律条文
第1062条: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第1063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为个人财产
第1087条:不动产分割可采取产权登记+折价补偿方式
第1092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者可能净身出户
**小编说重点
离婚财产分割就像解开缠绕的耳机线,既要理清法律脉络,更要守住证据底线,与其纠结"该分多少",不如把握三个核心:确权、举证、协商,毕竟法律保障的是理性,而不是意气用事——您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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