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怎么分?民法典这样规定!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这是很多离婚夫妻关心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公平合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具体的分割方式和标准可能因情况而异,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被分割。
三、离婚时的经济帮助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离婚时的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五、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六、小编总结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该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应该对财产进行妥善的处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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