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辞职算不算违约
一、没签合同辞职算不算违约
未签合同辞职一般不算违约。
(一)从劳动关系角度看,没有签订书面本身就是用人单位违反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拥有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因为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签订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方式,用人单位未履行此义务,不能限制劳动者辞职。
(二)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辞职时只要遵循合理的通知义务即可。例如,按照正常的离职流程,提前一定时间告知用人单位,如提前3日,正式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有助于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也是符合常理和法律规定的做法。
二、劳动合同提前辞职违约吗
劳动合同提前辞职是否违约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不属于违约行为。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履行了法定的通知程序,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服务期约定,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辞职的,则属于违约行为。此时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属于违约行为。
三、辞职享受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员工自己主动辞职,通常不能享受合同违约金。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违约金的适用是有法定情形的。比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这是约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和主动辞职不完全相同。
再比如,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而普通的主动辞职,没有法定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时,员工是不能要求享受合同违约金的。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反劳动合同法等的行为,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虽然不是享受违约金,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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