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不给钱找哪个部门
一、工地不给钱找哪个部门
如果工地不给钱,可以找以下部门寻求帮助:
1. 劳动监察部门。这是处理劳动纠纷较为常用的部门。它主要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2. 劳动仲裁机构。如果与工地方面存在劳动关系争议,比如对工资数额、工作时长等存在分歧,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工地一方如果拒不执行,可向申请。
3. 建设主管部门。由于工地建设受到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该部门也能对情况进行协调处理,尤其在涉及工程建设相关问题导致的工资拖欠时,建设主管部门能够从行业管理的角度督促工地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二、在工地上受伤怎么赔偿
在工地上受伤后的赔偿情况如下:
(一)如果是劳动关系
1. 认定。受伤工人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如单位未申请,受伤工人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
2. 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
3.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如果达到相应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等。这些赔偿大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如果是雇佣关系
1. 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 如果是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受伤,那么受伤者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工地没给工人买保险会不会有法律责任
工地没给工人买保险是会有法律责任的。
从工伤保险角度看,如果工人在工地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由于工地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那么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工地相关责任方)承担。这包括工人的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若构成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一系列费用。
从社会相关规定来说,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未履行该义务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会被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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