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倒塌后宅基地归属
一、房屋倒塌后宅基地归属
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的归属需分情况确定:
一是宅基地上房屋倒塌后,如果该人仍然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比如仍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没有其他宅基地等,那么该宅基地的使用权通常仍归原使用权人。原使用权人可以在符合规划等条件下,对宅基地进行整理、修复,重新建造房屋。
二是若宅基地使用权人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例如已经转为城镇等,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法收回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将其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使用。
此外,如果宅基地长期闲置,即便房屋倒塌,根据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有权在履行一定程序后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总之,宅基地归属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遵循相关和政策。
二、建房条件
农村宅基地建房需满足多方面条件:
一是身份条件。一般来说,申请人需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村成员通常不能申请宅基地建房。比如,外村村民或者城镇居民一般无法申请。
二是“一户一宅”要求。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若已有一处符合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原则上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除非因特殊原因,如因自然灾害等导致原有住房灭失等。
三是面积标准。不同地区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建房时不能超出规定面积。
四是规划要求。建房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不能在已规划为农田保护区、公共设施用地等区域建房。
五是申请审批程序。需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公示等一系列程序,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建房。总之,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合法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
三、农村宅基地手续
办理农村宅基地,一般有以下手续:
其一,申请。宅基地使用人需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宅基地申请表,注明宅基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相关信息,并提交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其二,审核。村委会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申请的宅基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其三,审批。乡镇人民政府会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后,会颁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其四,测绘。申请人需聘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对宅基地进行测绘,出具宅基地测绘报告,明确宅基地的界址、面积等信息。
其五,登记发证。申请人持相关批准文件、测绘报告等材料到当地部门申请,经审核无误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会依法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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