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一、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手续所需材料根据离婚方式有所不同。
如果是协议离婚:
1. 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
2. 结婚证。以证实双方的婚姻关系存在。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是诉讼离婚:
1. 离婚起诉状。起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原告身份。
3. 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提供结婚证即可。
4. 的证明。如、车辆、银行存款证明等,目的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 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户口簿等,这关系到子女抚养权的判定等问题。
二、离婚两个女儿能都判给女方吗
在离婚案件中,两个女儿是否都能判给女方,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从孩子年龄方面,如果女儿尚在哺乳期,通常会判给女方。若女儿已年满八周岁,法庭会考虑孩子自身的意愿,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女方生活的话,这对女方争取较为有利。
从双方能力和抚养条件来看,包括女方的经济收入是否稳定,能否为孩子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良好的条件等。如果女方在这些方面明显优于男方,对女方取得抚养权是有利因素。
再者,如果男方存在不良嗜好,例如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者有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更可能将两个女儿的抚养权都判给女方。总之,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三、在外地能离婚吗
可以在外地离婚,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现在部分地区开展了跨省通办的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在外地也能办理协议离婚。
如果是诉讼离婚,情况有所不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诉讼离婚时,有可能在外地的法院进行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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