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一、哈尔滨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在哈尔滨办理离婚手续,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所需材料不同:
协议离婚:
1. 双方的户口簿、。户口簿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包含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 双方的结婚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若结婚证丢失或损毁,可先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应明确表明双方的意愿,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 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一般为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诉讼离婚:
1. 起诉状。需写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2. 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结婚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 相关证据材料。例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财产状况、子女抚养情况等方面的证据。
二、离婚案第一次开庭原告需要出庭吗
在离婚案第一次开庭时,原告通常是需要出庭的。
一方面,从法律规定来看,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实践,一般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庭参加诉讼。因为离婚案件的审理需要当事人对婚姻状况、感情破裂原因、、子女抚养等诸多关键问题进行陈述、举证和辩论,这些都需要当事人本人亲自表达意见和意愿,他人难以完全替代。
另一方面,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这意味着原告若不出庭,其起诉可能会被视为撤回,案件将无法继续正常审理,其诉讼请求也就难以得到支持。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原告因不可抗力等无法出庭,可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在获得法院许可后,可由代理人代为出庭,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且法院会严格审查相关事由。
三、离婚后房子一直没过户算谁的
离婚后房子一直没过户,房屋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房屋归属一方。离婚协议生效后,从法律角度,约定归属方拥有房屋权益。即便未办理过户,只要协议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房屋实际已归约定方。不过,未过户会存在风险,比如原登记方可能私自处分房屋。
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明确房屋权属。那么自判决书生效时起,房屋即归判决确定的一方所有。这种情况下,未过户不影响房屋归属认定,当事人可凭生效判决书申请办理过户。
从物权角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以登记为准。未过户意味着房屋在产权登记上仍属原登记状态。但在离婚纠纷中,只要有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房屋实际归属应按约定或判决执行。为避免纠纷和风险,建议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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