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变更手续资料
一、离婚后房产变更手续资料
离婚后进行房产变更手续需准备以下资料:
1. 离婚判决书或。这是证明房产归属变更的关键文件,需明确房产的归属方。
2. 身份证明。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确认双方的身份信息。
3. 房产证。原房产证原件,以证明房产的原始权属。
4. 房产测绘报告。详细记录房产的面积、结构等信息,确保房产变更的准确性。
5. 契税完税证明。如有需要,需提供已缴纳契税的相关证明。
6.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相关材料(若房产存在)、房产评估报告等,具体根据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要求而定。
在办理房产变更手续时,双方需共同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提交上述资料,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将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新的房产证。整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流程和要求,以确保手续的顺利办理。
二、离婚协议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离婚协议中涉及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时,通常需要以下步骤。首先,双方应携带离婚协议、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其次,在登记中心,向工作人员提交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明确房屋变更的具体信息,如变更后的产权人等。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其他证件的有效性。然后,若审核通过,会进行产权变更的登记程序,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等相关费用。最后,经过一定的办理期限,不动产登记中心会核发新的房产证,标志着房屋产权已成功变更至变更后的产权人名下。整个过程需要双方密切配合,确保提交的材料准确无误,以顺利完成房屋产权的变更手续。
三、婚后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屋手续
婚后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通常情况下视为对该方的个人赠与。但在实践中,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该出资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那么该房屋应视为。例如,父母在出资时明确表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购房款是夫妻共同向父母借款等情形。
若仅从登记情况来看,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倾向于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或者出资款是夫妻共同财产等,也可能会对房屋的归属产生影响。
此外,还需考虑出资的来源、出资的时间等因素。如果出资是在婚后,但父母明确表示是对该方的追加出资,那么该房屋仍可能被认定为该方的。
总之,对于婚后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以确定房屋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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