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如何办理迁户
一、离婚后女方如何办理迁户
依照我国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针对离婚之后女性户口迁移流程及所需手续,将详细罗列如下:首先,需备妥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户口簿、户籍证明文件、接收证明、接收的户主的户口簿及其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户口迁入地派出所,依序完成准迁证申请手续;第二步,带上上述所有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户口簿、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准迁证,再前往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申请事宜;最后,携带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迁移证,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
若公民欲迁往边防地区,则必须获得常住的县、市、区的公安机关的批准方可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离婚、、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后可以独立户口吗
离婚者符合特定条件即可申请单独立户。
申请人须持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和至所在政务中心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分户事宜。
具体而言,若家庭户内有成年者发生婚变、分家等情况,同时满足以下任一状况,即需办理分户:
1.已经在房屋管理部门完成(或租赁契约)的分户业务;
2.已完成私人产权、赠与及继承事项相关程序;
3.经过裁定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当事人持有房屋居住权益,且确在此居住的(如果当事人为城市规划区内在籍农业户口,离婚年数须视各地实际情况而定);
4.农业户口者虽无房产证,无法进行房产分割,但若户内成年人婚后,村委会证明其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
5.户内夫妻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间,原则上不得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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