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能设立违约金吗
一、劳动合同能设立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可以设立违约金,但有特定情形。
(一)服务期约定中的违约金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竞业限制约定中的违约金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要多交吗
劳动合同违约金不需要多交。
首先,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数额通常应遵循合理原则。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请求适当降低或调整。例如,在一些情况下,违约金如果远远超出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是不合理的。
其次,法律对于劳动合同违约金有一定的限制规定。在竞业限制条款和服务期条款这两种情况下才可以约定违约金。对于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而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需要综合多种因素确定合理数额,比如劳动者的工资水平、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等。总之,违约金不是随意设定为高额的,而是要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确定。
三、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认定
违约金的认定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一)专项培训服务期违约金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竞业限制违约金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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