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离婚冷静期如何办理
一、福建离婚冷静期如何办理
在福建办理离婚冷静期相关事宜,主要按以下流程: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簿、、、等。婚姻登记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二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期间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是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及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福建离婚冷静期有多少天
在福建,离婚冷静期同样是30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来说,夫妻双方若自愿离婚,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便开始计算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内,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随时撤回申请。而30天冷静期届满后的下一个30天内,双方要一同前往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若逾期未申领,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设置离婚冷静期,旨在给予夫妻双方充分时间慎重考虑离婚事宜,避免冲动离婚。
三、福建离婚冷静期需要多久
在福建,离婚冷静期同样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时长为30天。
具体来说,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30天的冷静期,是为了给夫妻双方提供一个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如果30天期满后,双方仍坚持离婚,应当在期满后的30日内,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需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的情况。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存在其他争议,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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