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老板就能赖账?别慌!打工人必知的3大维权绝招
“入职时没签合同,现在老板拖着工资不给,我是不是只能认栽?”这是最近后台收到的高频咨询,现实中,不少小微企业主利用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用“口头约定”代替书面合同,甚至恶意拖欠工资。但法律明确规定: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成立即受保护!
一、没合同≠没保障!法律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行为(如考勤记录、工作内容交付、工资发放记录等),就能证明劳动关系成立。
更关键的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这意味着老板不仅要补发工资,还可能面临额外赔偿。
二、老板拒发工资?3步教你“无合同维权”
1、固定证据链:从“碎片”拼出真相
工资转账记录(即使通过微信/支付宝)
工作沟通记录(微信群安排任务、邮件往来)
工牌、考勤表、工作成果(如设计稿、客户对接记录)
同事证人证言(可申请劳动仲裁时作证)
2、先礼后兵:协商阶段留痕
通过微信/短信明确主张工资诉求,“王总,我3月至5月实际工作65天,应发工资1.2万元,请确认本月25日前支付。”文字记录将成为后续维权的关键证据。
3、一击制胜:劳动仲裁实操指南
- 携带身份证、证据材料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
- 主张诉求:追讨欠薪+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最多11个月)
- 仲裁流程通常45天内结案,不收费、无需律师到场
**给打工人的建议参考
警惕“口头承诺”陷阱:入职当天要求签署书面合同,至少留存录用通知、岗位说明等文件。
工资发放异常立即行动:拖欠超一个月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12333热线),避免超过1年仲裁时效。
灵活用工也受保护:兼职、临时工等非全日制用工,同样适用最低工资标准(需保留每日工作记录)。
**相关法条速查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满1个月起算)。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没签合同≠放弃权利! 法律始终站在劳动者一方,遇到欠薪时,果断收集证据、依法维权,不仅能拿回血汗钱,还可能获得“被动收入”——双倍工资赔偿。沉默只会助长无良老板的气焰,行动才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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