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只能吃哑巴亏吗?
"上个月辛苦跑单的提成还没发,找老板要钱却说没签合同不算数!"快递小哥小王攥着手机在出租屋里急得直转圈,这样的场景每天都在城市的角落上演:当用工关系仅凭口头承诺,遇到老板翻脸不认账时,劳动者真的只能自认倒霉吗?
劳动关系成立的关键是实际用工,而非一纸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即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工作服等),劳动者依然享有完整的法定权益,去年杭州某餐饮店17名服务员就通过提交排班表和工牌,成功追讨回拖欠三个月的工资。
面对恶意欠薪的老板,建议采取"三步维权法":第一步立即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工装照片等电子证据;第二步向劳动监察大队提交《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第三步若调解无果,凭《不予受理通知书》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特别提醒劳动者,遇到"没合同不认账"的说辞时,可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关系不成立说明书》,这类文书往往能成为后续维权的关键证据。
相关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未签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第9条: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及财产保全制度
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建议参考:
立即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微信小程序提交诉求,劳动监察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同时可拨打12333热线进行政策咨询,必要时寻求工会法律援助。
小编总结:
黑心老板的"口头协议"陷阱看似无懈可击,实则布满法律漏洞。劳动者要牢记:干活留痕就是护身符,微信定位打卡是电子证言,工友证词能形成证据链,与其在深夜辗转反侧,不如天亮就带着手机里的考勤截图走进劳动仲裁委——法治社会里,每一滴汗水都该闪耀法律的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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