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到底怎么算?打工人的权益别忽视!
每天加班到深夜,工资单上的数字却纹丝不动?很多打工人对加班费的计算一头雾水,甚至被企业“套路”后还蒙在鼓里。加班费不仅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更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就来掰开了、揉碎了,说清楚加班费的计算门道!
为什么你的加班费总被“缩水”?
很多公司会用“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比如月薪1万,但合同里写基本工资3000元,剩下的算绩效或补贴,这种情况下,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是基本工资,而是你实际拿到手的“月平均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作日加班按1.5倍工资计算,休息日加班按2倍,法定节假日则需支付3倍工资,举个例子:假设你的月薪是8000元,按21.75个工作日折算日薪为367.8元。
工作日加班1小时:367.8 ÷ 8 × 1.5 = 68.9元/小时
周末加班一天:367.8 × 2 = 735.6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天:367.8 × 3 = 1103.4元
重点来了!如果公司用“调休”代替周末加班费,这是合法的;但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给钱,不能调休!
**被克扣加班费?三步教你维权
1、核对劳动合同和考勤记录:明确自己的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还是不定时工时制),保留加班通知、打卡记录等证据。
2、与企业协商或投诉:先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要求补发,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算清“经济账”:如果企业长期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可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这些条文是你的“尚方宝剑”
《劳动合同法》第31条: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应足额支付加班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明确加班费计算标准及支付时间。
《劳动法》第44条:区分不同情形下的加班费倍数,保障劳动者权益。
加班费的计算看似复杂,但核心就两点:明确基数+分清倍数,打工人一定要擦亮眼睛,别让企业用“行业惯例”或模糊合同糊弄过去。你的每一分劳动都该被明码标价!如果遇到纠纷,保留证据、依法维权才是硬道理,毕竟,权益不是靠“等”,而是靠“争”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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