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过期食品只能自认倒霉?这些赔偿方法你一定要知道!
生活中,不少人遇到过这样的糟心事:在超市或便利店买了食品,回家后才发现已经过了保质期,有人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选择默默丢掉;也有人想维权,却不知道过期食品怎么赔偿。法律早已为消费者撑腰,买到过期食品不仅有权要求赔偿,还可能获得额外补偿!
过期食品的“坑”,踩中了怎么办?
过期食品可能存在变质、细菌滋生等问题,轻则引发腹泻,重则威胁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商家销售过期食品属于“经营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主张惩罚性赔偿,但现实中,很多消费者因缺乏证据或不懂流程,最终不了了之。
重点来了:维权关键在“证据”和“法律依据”!
**三步走!教你拿到合理赔偿
1、保留证据:立即拍照或录像,保存购物小票、过期食品外包装(尽量完整),证明商品确实由该商家售出。
2、协商解决:直接联系商家,明确要求“退一赔十”(若食品价格≤100元,最低可索赔1000元),态度要坚定但理性,避免冲突。
3、投诉或起诉:若协商无果,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院起诉。《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可主张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按1000元算)。
**法律依据:你的权利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销售明知不符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赔偿损失,并主张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赔偿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最低赔偿500元。
买到过期食品,绝不是“认倒霉”的小事! 无论是10倍赔偿还是最低1000元的兜底条款,法律都为消费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保留证据、主动维权、合理主张,不仅能挽回损失,更能倒逼商家规范经营,下次再遇到类似情况,不妨理直气壮地说一句:“老板,这食品过期了,咱们按法律解决吧!”
贴心提示: 如果商家态度恶劣或拒绝赔偿,务必通过12315或诉讼途径维权,你的每一次行动,都在推动消费环境变得更公平、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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