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产假怎么休?

合飞小编2个月前 (02-21)普法百科5

最近有很多准妈妈来咨询我产假怎么休的问题,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产假怎么休?

一、产假的定义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二、产假的分类

1、必须享受的假

- 产假:98 天+30 天/15 天(晚育)+15 天/30 天(难产)+15 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2、可以请的假

- 产前假:怀孕 7 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3、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 晚育:已婚妇女 24 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 假期天数:

- 正常产假 90 天(包括产前检查 15 天);

- 独生子女假增加 35 天;

- 晚育假增加 15 天;

-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 30 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 15 天。

-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

- 流产假:怀孕不满 2 个月 15 天;怀孕不满 4 个月 30 天;满 4 个月以上(含 4 个月)至 7 个月以下 42 天;7 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 75 天;

- 营养补助:

-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三、产假的待遇

1、如果公司不给批产假怎么办?

- 我们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说明我们的情况和需要,争取公司的理解和支持。

- 如果沟通无果,我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我们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

五、小编总结

产假是每个准妈妈都应该享有的权利,我们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也要注意自身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保持良好的心态和生活习惯,为宝宝的到来做好准备。

就是关于产假怎么休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270292.html

产假怎么休?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