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超过这个天数就算违法?民法典这样规定!
“工资迟迟不到账,老板总说再等等,这到底算不算违法?”这是不少打工人心中的疑惑,根据《民法典》及劳动法相关规定,拖欠员工工资并非“无限期拖延游戏”,法律早已为劳动者划清了底线。
一、民法典明确“工资支付周期”是核心标准
《民法典》第57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并可以要求其承担履行迟延的违约责任。”结合《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司法实践中,超过1个月未支付工资即构成违法拖欠,约定每月5日发薪,若超过下个月5日仍未支付,劳动者即可主张权益,但需注意两种特殊情况:
1、双方书面约定其他支付周期(如项目制工资需在验收后支付),则以约定为准;
2、不可抗力导致延迟(如自然灾害),企业需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补发。
二、维权关键:区分“延迟支付”与“恶意拖欠”
法律并非一刀切地认定所有延迟发薪都违法,但若企业存在以下行为,将面临更高风险:
连续拖欠超过3个月;
拖欠工资总额超过员工月薪的50%;
以转移财产、注销公司等手段逃避支付义务。
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要求加付赔偿金(50%-100%应发工资),甚至追究企业刑事责任(《刑法》第276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三、给劳动者的3条实用建议
1、及时书面催告:通过邮件、微信等留存证据,避免口头协商;
2、收集关键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催讨记录;
3、优先选择行政投诉: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时效2年),比劳动仲裁更快捷。
**相关法条参考
1、《民法典》第579条:迟延履行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
2、《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劳动合同法》第85条:逾期不支付工资的加付赔偿金规定;
4、《刑法》第276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法律为“欠薪”划定的核心红线是:超过约定支付周期30天即违法! 劳动者需警惕企业以“经营困难”“临时周转”为借口的长期拖欠,维权时既要保持理性沟通,也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毕竟,工资不仅是劳动对价,更是生存尊严。
沉默不会换来公平,行动才能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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