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能离婚吗
一、离婚冷静期内能离婚吗
在离婚冷静期内一般不能离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这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那么就无法通过登记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不过,若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均未撤回离婚申请,那么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若符合相关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若届满后超过三十日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不去会失效吗
离婚冷静期不去是否失效,需分情况来看:
其一,若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或双方未按照规定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便不会继续进行,这种情况下离婚冷静期可理解为失效。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其二,如果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前往,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同意后,可给予适当延期,此时离婚冷静期并不当然失效。
总之,一般情况下未按规定前往会使离婚冷静期失效,但特殊情形经同意延期的除外。
三、外婚姻离婚有冷静期吗
涉外婚姻离婚是否有冷静期,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是。如果是在中国内地办理协议离婚,无论是否涉外婚姻,均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是。涉外婚姻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不适用离婚冷静期。人民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符合法定离婚情形,会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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