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离婚冷静期内能离婚吗
一、天津离婚冷静期内能离婚吗
在天津的离婚冷静期内,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离婚。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时,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以避免冲动离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离婚冷静期内的三十日内,只要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就可以撤回申请,此时不能离婚。而在三十日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也视为撤回申请,不能离婚。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才能最终办理。
二、天津离婚冷静期可以吗
在天津,离婚冷静期内一般不可以结婚。离婚冷静期是为了让夫妻双方在冲动离婚后有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以避免轻率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此时若要结婚,从法律程序和婚姻关系的稳定性角度来看是不合适的。
然而,如果离婚冷静期届满,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此时是可以正常结婚的。
总之,在天津的离婚冷静期内,原则上不能结婚,需等离婚冷静期届满且婚姻关系实际解除后,才可以进行等相关行为。
三、天津离婚冷静期可以直接离婚吗
天津的离婚冷静期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离婚。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需要先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经过 30 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 天冷静期届满后的 30 天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仅仅经过离婚冷静期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离婚,还需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 30 天内去办理离婚证等相关手续。如果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或者有其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办理离婚手续,那么离婚就无法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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