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却没去工作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却没去工作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一般情况下,签了劳动合同却没去工作不需要赔偿违约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在仅签订劳动合同但未实际去工作的普通情形中,并不属于上述需承担违约金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的签订是确立双方的一种方式,虽然签订了合同,但如果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因合理原因改变主意决定不去工作,通常只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需支付违约金。
然而,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另有特别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强制性规定,那么劳动者未按约定去工作,则可能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责任吗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责任,但有严格的限制条件。
一方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这两种情形下可约定违约金。对于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另一方面,对于竞业限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上述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三、劳动合同约定违约的条款有效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进行认定:
- 服务期违约条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此情形下违约条款有效。
- 竞业限制违约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其他情形: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便约定了,该违约条款也是无效的。总之,劳动合同中违约条款的效力认定,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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