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劳动合同违约金多少
一、高职劳动合同违约金多少
在高职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一个统一固定的标准。
(一)培训服务期相关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且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竞业限制相关违约金。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具体的数额通常由双方根据可能造成的损失、劳动者的经济能力等多种因素协商确定。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订立可以违约吗
劳动合同订立后,一般不可以随意违约。
(一)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如果存在欺诈、胁迫劳动者订立合同等行为,这种“违约”是违法的。例如,用人单位虚构工作环境、劳动报酬等重要信息诱使劳动者签订合同,这是不被允许的。
(二)从劳动者方面来说,若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等重要信息订立劳动合同,也属于不当行为。不过,如果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出现法定情形则可以,这不属于违约。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总之,正常情况下,合同订立后应遵守约定,随意违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劳动合同如何算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在劳动合同中有如下规定:
(一)服务期相关违约金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例如,单位提供10万元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5年,劳动者工作3年后离职,那么未履行的服务期为2年,分摊的培训费用为4万元,违约金最多为4万元。
(二)竞业限制相关违约金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通常根据双方约定以及用人单位的损失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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