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欠钱可以让公司还
一、法定代表人欠钱可以让公司还
法定代表人在经济行为中产生的个人负债无法通过强制要求其所在的企业进行代偿。
因为,作为两个各自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个体,企业和它的法定代表人之间的财务与债务问题必须严格区分对待。
在任何情况下,公司仅应对与其履行商业责任相关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即使法定代表人存在个人欠款的情况,从法律角度来看,该企业也并不需要为此承担还款责任。
但是,若法定代表人持有或曾经拥有过该公司的的话,他或者她仍可尝试申请通过公司股权以抵消其个人应偿付的债务。
《》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朋友欠钱长期不还起诉有用
当他人拖欠借款且不愿意偿还时,通过向提起诉讼寻求是非常有效的解决途径。
依照我国现行的明确规定,涉及借款纠纷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理所当然地应该依法给予充分的受理。
在案件受理之后,当事人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
也就是说,作为原告方,他们有责任就关系的存在与否承担起举证的责任。
经过法院的深入调查和核实,如果确认借贷事实仍然存在,那么法院将毫无疑问地支持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合法诉求。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