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怎么判断借款合同违约金过高
一、能怎么判断违约金过高
在评估协议条款规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以及降低的程度时,通常应以对债权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为衡量标准。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此问题所确立的判断标准通常如下:若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所造成损失的30%,往往被视为“过度高于实际损失”。
然而此处必须明确指出,对此不应采取刻板运用的态度,以免出现实质性的不公正现象。
同时,我们还需结合合同的履行状况以及预期收益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和综合判定。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款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能否主张
即使在借款合同中并没有对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当事人仍可依据实际情况提出索赔请求,这是由于违约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理应得到赔偿。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一旦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带来了经济损失,那么损失额应当与违约行为所引发的实际损失相匹配,其中还需包含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到的预期收益;赔偿金额也不能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由其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最大损失范围。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