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过高能否调整利率(违约金过高能否调整合同)
为了保证合同能够正常履行,合同双方通常会选择制定违约责任条款。违约方需要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以增加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成本。
在实际交易过程中,签订合同的双方的地位往往是不平等的。为了促成交易,一方可以在违约条款上做出让步,同意在违约情况下支付高额违约金。当一方违约时,守约方会以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且双方认可违约金为由,要求违约方按照违约条款支付违约金。此时,违约方是否可以请求减少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约定的违约金的超过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应当事人的要求……”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调整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以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为标准来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及其程度。他们应该减少。
《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超过给守约方造成损失30%的,一般可被视为过高高于造成的损失。”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采用当事人约定的违约赔偿金额超过违约造成损失30%的方式来判定是否“过高超过造成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理解为只要违约金低于损失的30%,就不能调整。如果存在以下因素,即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30%,也可以再次调整:
违约行为明显轻微的。如果合同履行缺陷比较轻微,例如短期违约,违约金数额可以适当调整。
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当违约方主观过错较小或者守约方也有过错时,违约金数额可以适当调整。
当事人身份。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如果违约方是消费者,双方合同地位的强弱以及是否适用格式合同也是可以调整违约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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