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的范围究竟有多大?
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议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典对担保物权的设立、变更、消灭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是处理担保物权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2、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对担保物权的具体适用问题进行了明确,有助于司法实践中的操作。
3、案例分析:通过分析相关案例,可以了解司法实践中对担保物权的具体认定和处理方式,为实际操作提供参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小编总结:
担保物权是一种重要的物权形式,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在处理担保物权纠纷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判断,通过案例分析可以了解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为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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