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证的范围究竟有多大?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它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公文书证: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公文、文书等。
2、私文书证:由个人制作的文书,如书信、日记、笔记等。
3、鉴定意见: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意见。
4、勘验笔录:由勘验人对案件现场进行勘验后所作出的书面记录。
5、电子数据: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建议参考:
在诉讼中,书证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证据形式,在收集和保存书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合法性:书证必须是合法取得的,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
2、真实性:书证必须是真实的,不能伪造、篡改。
3、关联性:书证必须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能够证明案件的关键问题。
4、完整性:书证必须完整,不能缺失重要内容。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小编总结:
书证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证据形式,在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了解书证的范围和特点,对于正确收集和使用书证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收集和保存书证时,需要注意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和完整性,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书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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